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危險品運輸條例“關於空運鋰離子電池的規定

空運鋰離子電池

正如介紹中所說的,如果您的鋰電池航空運輸,您需要符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頒布的危險物品條例(DGR)。

為了總結專門針對鋰電池的法規,IATA出售一些好的工具,如鋰電池運輸指南(LBSG)指南。該指南將逐步引導您完成裝運流程。您也可以查閱他們的鋰電池指導文件;它是免費的。

下面詳細介紹指導性文件中的一些要求。
根據DGR中的危險貨物登記冊,鋰離子電池屬於第9類 - 雜項危險貨物,可以是以下任何一種:

    UN 3480,鋰離子電池
    UN 3481,設備中所含的鋰離子電池;
    UN 3481,裝有設備的鋰離子電池。

本文僅關注運輸自己包裝的鋰電池,因此定義為UN3480。如果我們在DGR58的危險貨物登記簿上查到UN3480,我們發現這個類別有8個特殊規定和1個包裝說明適用;

適用於UN3480的特殊規定

    A88:該條款詳細說明了鋰離子電池原型的空運
    
A99:超過35公斤的鋰離子電池;這些要由國家主管部門批准。
   
A154:因安全原因或損壞而被認定為有缺陷的鋰離子電池,禁止空運
   
A164:具有發生危險演變的潛在危險的電池必須準備好運輸,以防止短路
    
A183:未經適航的運輸國起源國主管當局以及負責運輸的運營人所在國:航空公司,禁止使用廢電池(運輸用於回收利用)。因此,如果你想從德國飛往中國飛機上使用廢電池,則需要兩國政府的批准。
    
A201:基本禁止在客機上運輸鋰離子電池,只能使用貨運飛機。本特別規定規定了國家 - 通過其主管當局 - 如何批准偏離。
    
A206:該條款詳細說明了使用新版和舊版危險標籤的情況
    
A331:根據UN3480的規定,“鋰離子電池芯和電池的充電狀態(SoC)不得超過其額定設計容量的30%。”但是,根據特殊規定A331,可以例外。它規定,經當局和運營人所在國的批准,根據當局製定的書麵條件,可以允許偏離30%的最高收費SoC。

為了順利通過空運運輸鋰電池,所有包裝必須按照包裝說明965進行準備。

那麼包裝指令965究竟需要什麼?讓我們回顧一下具體情況。

包裝說明965(PI965)通過空氣運輸鋰離子電池

PI965分為三部分,但也列出了一些一般要求。
很大程度上可以看出,除了上述特殊規定之外,還需要保護電池免受短路。還有一個普遍要求,即電池不超過30%的SoC。

在每一節中,都有關於如何設計,測試和製造鋰離子電池以使用PI965的規定。這些可以在IATA的DGR中的單獨條款中找到:3.9.2.6。

包裝說明965的3部分


    
1.第IA節;這是常規要求 - 它適用,除非您可以使用其他部分之一的要求降低

    
2.第IB節;中等和相當嚴格的要求限量小型鋰電池

    
3.第II節;對極少量的小型鋰離子電池的要求最低且要求不太嚴格

正如你所看到的,IA部分需要最嚴格的要求。如果您只想運送幾個LiB或更小的LiB,您可以使用簡化規定的IB和II部分。在某些情況下,法規要求您使用聯合國認證的包裝。

包裝說明

UN3480必須符合PI965的包裝說明,
UN3481必須符合PI966(與設備一起包裝)的包裝說明。
或PI967(裝在設備中的鋰電池)

UN編號:

鋰離子電池:UN3480;
安裝在設備中的鋰離子電池和與設備一起裝入的鋰離子電池:UN3481